9月29日,江西省2012-2013年度纳税信用等级“A级纳税人”评选结果出炉,方大江西新材料荣获由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和江西省地方税务局联合授予的2012-2013年度“A级纳税人”荣誉称号。
江西省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每两年进行一次,以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为依据,根据江西省的实际情况对评定标准进行了细化,具体包括税务登记情况、纳税申报情况、账簿凭证管理情况、发票管理情况、税款缴纳情况、其他涉税违法情况等22项指标。评定实行动态管理,根据纳税人遵守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接受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的情况,将纳税人的信用等级从高至低划分为A、B、C、D四级。
方大江西新材料长期以来在坚持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依法经营、诚信纳税。在税务管理工作中按时申报、缴纳税款、积极学习最新的税收法律法规,以税收法规指导日常税务工作,同时积极与税务机关保持良好的沟通,创建良好、和谐的税企关系。
此次获得A级纳税人称号是江西省纳税信用评定的最高等级,是国家税务机及地方税务机关对方大江西新材料依法纳税、诚信纳税工作的高度肯定及认可,也将激励公司不断提升生产经营质量,努力提升经济效益,为地方经济、地方税收做出更大贡献。